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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  引 号: 012150SX00100/2024-27303 主题分类:
发文机关: 山西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: 2024-09-06
标      题: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雄山—天下都城隍风景名胜区优化调整范围的批复
发文字号: 晋政函〔2024〕107号 发布日期: 2024-09-29
是否有效: 有效
索  引 号: 012150SX00100/2024-27303
主题分类:
发文机关: 山西省人民政府
成文日期: 2024-09-06
标      题: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雄山—天下都城隍风景名胜区优化调整范围的批复
发文字号: 晋政函〔2024〕107号
发布日期: 2024-09-29
主  题 词:

山西省人民政府

关于雄山—天下都城隍风景名胜区

优化调整范围的批复


晋政函〔2024〕107号


长治市人民政府:

你市《关于优化调整雄山—天下都城隍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的请示》(长政〔2024〕7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优化调整雄山—天下都城隍风景名胜区范围。调整后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41.04平方公里,主要风景名胜资源包括南宋玉皇观、雄山、天下都城隍及琚寨古村落(包括荫城古镇)3个片区,具体范围控制坐标按照《雄山—天下都城隍风景名胜区范围优化调整方案》执行。

二、按照国务院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74号)及《山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》有关规定,你市在组织优化调整风景名胜区范围过程中,已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,妥善处理了矛盾冲突,各项措施已落实到位。你市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范围及边界,依据相关规范加快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,做好与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、专项规划的衔接。要按照调整后范围设立界碑并设置路标、安全警示等标识标牌,规范管理。

三、你市要按照“科学规划、统一管理、严格保护、永续利用”原则,设立管理机构,落实保护管理责任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监督管理,切实保护好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。

四、省自然资源厅要及时完成与批复范围重叠的矿业权的变更登记,确保矿业权与风景名胜区不再重叠。省林草局要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
山西省人民政府

2024年9月6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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